其實Gmail的使用界面已經比很多郵件軟體還簡易好用了,不過為了讓Gmail更好功能、更強大,就有高手們寫了一些附加元件,要讓Gmail更好用!!
Lifehacker網站整理了市面上目前不少的Gmail Greasemonkey script,將這些script集合成Better Gmail 這個附加元件,讓使用Firefox瀏覽器的人可以一次性地加入這些功能。目前Better Gmail 已經發展到0.7版,有興趣的人可以到Lifehacker網站去看詳細資料。
Better Gmail下載位址:按我前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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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 發布了公開日曆目錄,讓大家可以直覺並簡單地找到自己想訂閱的日曆,不需要再經過搜尋。於是我登入了Directory of Public Calendars的畫面,發現Google Calendar的確提供了日曆目錄服務。不過頁面每個目錄都只有一句「No calendars found matching Top Picks」,我大概了解是怎麼一回事。
於是,把自己的日曆語言設定,從『繁體中文』改成『English (US)』,果然網頁就迸出一些已經分類好的公開日曆。真的是目前繁體中文下的日曆還沒有任何分類造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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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使用Gmail已經有一段時間了,但是並沒有立即推薦朋友使用Gmail,這陣子自己註冊了網域名稱,也申請了Google Apps服務,於是著實認真地研究如何從Gmail開始,把Google所提供的這些服務與部落格整合起來。
網路上不少部落客推薦使用Gmail的文章已經到處都是,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Google一下。我真正對Gmail感到滿意,是因為在Firefox瀏覽器上套用了『Better Gmail Firefox Extension』、『Gmail Manager』、『Goole Browser Sync』、『GmailThis!』、以及能讓Google Calendar與Outlook行事曆雙向同步的 『Remotecalendars』,這些免費的服務真的讓人感到Web2.0+力量的偉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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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女網友上網購買盜版韓劇光碟,觀賞完後再以拍賣方式轉售給其他人,但發現交易對象竟然是光碟代理商,自己只能哀怨地花幾十萬和廠商和解,事後再透過媒體抱怨網路釣魚抓盜版的行為不道德。《著作權法》第91條禁止散佈侵權著作物的規定,已經成為部分影音光碟代理商釣魚的法律依據,因為即使行為人只賣一片盜版的光碟,也算構成「散布」而有侵權觸法的問題。廠商利用《著作權法》第91條作為合法取締侵權的依據,以買賣盜版影音光碟片的網友為釣魚對象,告訴權被濫用的結果,突顯這條文的不合情理,更有不少人士批評這是惡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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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小比鬧情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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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格友討論帶黃金獵犬到公園遇到公園警察騷擾的事,藉此,我就整理一下相關法律問題給大家參考囉!!

bibbyh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轉載自權釋設計

位於安靜巷內的透天別墅,現代簡約的新穎外觀,在一排老舊的建築物中的確顯得特別突出,實在很難想像這擁有10年屋齡住宅的先前樣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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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B 2.0時代的反面教材(作者:朱學恆)
對於無名小站,你有什麼看法?眾多的媒體和使用者都認為它是台灣Web 2.0時代創業先鋒、「最好的範例」,四個創辦人從學生開始,利用網路點石成金的威力一路到身價幾千萬,被Yahoo併購的有錢人……
真的嗎?
讓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說這個故事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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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04 10:00-4:00 bs-hi 古文明50大遺跡巡禮(六小時一次播完)
來源:BS數位衛星討論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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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寫過程之前,先談談為何要換掉這個部份。
首先,這區塊的個別名稱不夠友善,原本是希望文字是「克里斯的部落格」、「克里斯的相簿」之類的,但是PIXNET程式設計的部份,是用帳號名稱來替代,而且是不能更改,所以想換掉他。
其次,這區塊只能設定全部呈現或不呈現,沒有辦法選擇自己想設定呈現的部份,實在不人性。
最後,我喜歡用圖表達,所以一定要換掉它。 這次的教學是以grey 模板為主,其他的模板就自己研究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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