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也不是什麼程式專家,學法律的我,專長向來是套用,套用一切既有的邏輯。CSS的本質並非程式語言,充其量只能說是標籤語法的一部分(嚴格說來是樣式語法),所以能做的有限,無法像程式語言那般可經過邏輯編排迸出新的功能,故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。由於坊間所有的教學文章或書籍,多是資訊背景的人寫的,其實有點寫的太過"天書",比較適合專攻網頁美術或程式的人,對於只想改自己部落格外觀的人來說,有點太過複雜。所以在這裡,我也拋掉原本法律專欄文字的拘謹,用比較平淺的方式看能不能給朋友們一點入門的幫助。
CSS做的只是MAKE UP版面,讓既有版面模版發生一些外觀上的變化。目前PIXNET提供四組部落格模版,每個模版皆有其差異,類別(Class)與ID選擇器的命名也有所不同。由於很多人是直接到後台套用某個模板的既有樣式,之後再作部份修改,但因為分享樣式的人撰寫CSS的習慣頗有差異,所以常發生套用者找不到特定ID去修改樣式個別值的窘境。基此,我的建議是要學就從源頭開始,這當然是檢視網頁的原始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