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iPhone 造成 3G smart Phone 手機市場吵的震天軋響的時候,痞客邦還在搞眸眸大夢,不過,現在似乎終於醒了。
如果你用iPhone 瀏覽你的部落格,你會發現部落格變成所謂的手機模式,header 跟 sidebar 的DOM 都被隱藏,只剩下標題主文瀏覽的簡潔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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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逛到一個網站 http://bighugelabs.com,還挺有趣的,所以跟大家分享一下。這網站只有一個功能,就是可以讓你產生設計網站的色碼以及簡單CSS,而色碼參考的來源居然只是一張照片!!
操作方法很簡單,只要你選定照片並且按下"Create"的按鍵,就可以完成了。你可以上傳,或者選定Flickr裡的相片,甚至複製照片的連結,這網站就可以即時算出這張相片裡的顏色色碼,還挺簡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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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grey 模板用手動方式把原本的樣式感覺搬移到痞客模板,花了一些時間設定,也發現幾個站方的bug。
1.最新訂閱下方會莫名其妙額外出現<-- -->這樣的字樣。很明顯,這應該是php程式部份的問題,所以讓不該出現的文字跑了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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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幾篇CSS的文章都是與Container這個主要容器有關,接下來談的是第二層容器以及其內的各容器屬性。不過,在談第二層容器之前,得先說說選擇器(Selector)的種類。除了上一篇提到的上下文選擇器外,在HTML語言中,還有所謂的類別選擇器(Class Selector)以及ID選擇器(ID Selector)。
以<div class="Sideblock" id="CategoryPlugin"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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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*(Step 5)設定連結(link)的屬性*/
在談連結屬性之前,我們得先談一下連結的概念,在網頁中我們可以最常選擇文字或圖片來作為連結客體,當我們按下連結文字或圖片時,網頁就會轉向(redirect)到我們指定的連結位址去。而HTML語言中,連結的語法不外是下面兩種:
<A HREF="指定的連結位址">設定作為連結的文字內容</A>
<A HREF="指定的連結位址"><IMG="設定作為連結的圖片位址"></A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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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器標籤內可置放的網頁元素,當然有很多種。但依照目前PIXNET的部落格型態,能夠透過CSS修飾外觀的,不外是文字(text)的字型與段落、圖片(image)、表格(table)、表單(form)及連結(link)的顯示。所以接下來我們來談的,就是設定這些內部相關元素的屬性。由於CSS中對於更改同一屬性的方法有時會有多種表示法,我想只要可以達到目的就好,沒必要把所有表示法全部列出來,我可不是在寫規格表。為避免文章過長,這篇內容只介紹字型與段落文字的屬性。
/*(Step 3)設定字型的屬性*/
font-family:"Trebuchet MS",細明體,新細明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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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寫文章之前,得先解釋一下瀏覽器程式與標籤的運作。當IE或FireFox等瀏覽器讀取網頁原始碼而讀到標籤時,它就會去找尋跟這標籤有關的屬性值,如果瀏覽器所讀到的標籤是帶有選擇器(可能是ID或Class)的,那麼它就會到CSS樣式表中尋找那個選擇器的內容。因此,ID選擇器就是IE等瀏覽器的線索。以<Div id= "Container ">為例,Container這個關鍵字就是一個ID選擇器,瀏覽器程式會去CSS中尋找Container這個關鍵字所定義的屬性值,讀取之後就顯現在網頁。
從前篇文章的圖示可以知道,在Grey模板中,<Div id= "Container" >這個容器標籤是個起始,由於這個父輩標籤包含了所有其他的容器標籤,因此其他子標籤也就得繼承他的所有屬性(可能是家產,也可能是負債)。談到繼承,我想就用我國目前財產繼承制度作個解釋範例,大家就當我閒扯吧。根據台灣的民法,如果子女不打算繼承父母親的遺產(這情形多發生在父母留下龐大的債務),就得在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聲請『拋棄繼承』,如果不依照法律向法院提出這樣的宣告的話,作子女的就得扛起父母的負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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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程式碼中我們已整理出含有CSS樣式的所有HTML標籤,而這些標籤看起來很多,但本質上不外是下面這幾種而已。
<DIV>(容器區塊)、<Span>(容器區塊)、<Table>(表格)、<P>(段落)、<Input>(輸入欄位)、<a>(文字)、<h4>(標題文字)。
Grey模板中最多的HTML標籤應該是<DIV>(容器區塊,Container Tag),這標籤透過Class選擇器或ID選擇器去選擇個別樣式的屬性,容器區塊所涵蓋的範圍很大,這標籤裡就如同容器一樣可以容納其他HTML標籤元素。一個容器裡面還可以裝另一個容器,但是第二個容器裡面的屬性如果沒有重新定義的話,就會繼承(Inherit)上一層容器的屬性。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俄羅斯娃娃,最外面的一個大娃娃裡面包了一個中娃娃,中娃娃裡面包了小娃娃,整個Grey模板的部落版面基本上就像這樣,因此我們必須知道容器的上下隸屬關係,才能有效控制我們的部落格版面。
從網頁原始碼中,我們可以得知Grey模板的容器區塊約略是這樣的從屬關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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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實在的,這系列的研究文章並沒有太高深的技術學問,寫這些文章的動機只是想"把磚頭丟出來看能不能砸到專家秀出玉石出來",希望做為有心想改CSS樣式者的一個入門。
我也不是什麼程式專家,學法律的我,專長向來是套用,套用一切既有的邏輯。CSS的本質並非程式語言,充其量只能說是標籤語法的一部分(嚴格說來是樣式語法),所以能做的有限,無法像程式語言那般可經過邏輯編排迸出新的功能,故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。由於坊間所有的教學文章或書籍,多是資訊背景的人寫的,其實有點寫的太過"天書",比較適合專攻網頁美術或程式的人,對於只想改自己部落格外觀的人來說,有點太過複雜。所以在這裡,我也拋掉原本法律專欄文字的拘謹,用比較平淺的方式看能不能給朋友們一點入門的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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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教學還是以Grey(三欄式)的模板為主,其他模板的語法請自行參照。
本來把Google的廣告放在Sidebar的區塊裡面,但是受限於版面的大小,無法放置728*90的橫幅式廣告。所以就一直想思考,要找個時間把Google廣告移到最上方,以整體版面來說,放置在Top區塊裡面應該是最合適的。
不過,這面臨一個問題,Google的廣告連結語法文字,要放在哪裡?我知道雖然可以在Blogheader裡面使用JAVASCRIPT和HTML語法,但是因為有字數上的限制,肯定是放不了Google的連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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