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iwan CNET 網站在3月23日刊出一篇標題為 『Viacom告YouTube 現在反遭控誣告』的新聞,內容描述電子疆域基金會(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, EFF)向舊金山法院提出訴訟,指出Viacom向YouTube提出撤除內容的要求,侵犯 MoveOn.org民權運動及Brave New Films的言論自由。

在這則新聞裡面,首先是標題出了問題,用『Viacom告YouTube 現在反遭控誣告』來作為文章的重要說明,肯定是不真確。因為本案Viacom並未對YouTube提出告訴,只是complaint,何來Viacom反被Youtube告誣告的問題,本案根本是EFF對Viacom所提出的告訴,這標題顯然誤導了讀者。

這件案件的事實,簡單來說是Viacom對YouTube發出了影片撤除通知,該書面通知裡所指稱的影片,有侵犯著作權的問題,所以要求Youtube依照他們所公告的Notice and Takedown程序把影片移除。而EFF認為被撤下的『Stop the Falsiness』影片,並無侵犯著作權的問題,絕對是DCMA所規範的合理使用範圍,Viacom對YouTube發出的移除通知已經侵害了影片製作者的言論自由,因此EFF替代兩組織提出訴訟,要求法院發出禁制令(injunctive relief)禁止Viacom繼續對這些影片提出指控,並且要求損害賠償。EFF的網站裡面有完整的新聞稿說明(http://www.eff.org/news/archives/2007_03.php),還有相關文件可以查詢。

原本以為是美國的Cnet網站新聞出了錯誤,所以台灣Cnet跟著翻錯,但是到Cnet網站(http://news.com.com/2100-1030_3-6169765.html)去看這則新聞,人家美國記者根本沒有寫錯嘛!! 請好好把別人的新聞文章全篇讀好,不要亂翻譯。全文裡面還有不少錯誤,我沒閒工夫幫你們校對.......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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